一、中办、国办支持深圳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
新华社10月11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该《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支持深圳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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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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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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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探索优化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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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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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深圳下属机构的基础上成立金融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开展数字人民币内部封闭试点测试,推动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应用和国际合作。
2)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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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符合条件的在深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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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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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深圳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方面先行先试,推动完善外汇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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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在深圳依法发起设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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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深圳依法合规获取支付业务许可证。
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同时支持外资设立证券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在微观上会提升金融机构涉外服务能力要求,加剧行业竞争;在宏观上则会通过鲶鱼效应提升资本市场效率,并提升国际资本市场参与能力和参与度。
3)实行破产重整制度。
《方案》同时提到试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完善自然人破产制度。预重整制度是破产重整程序启动之前,债权人、债务人、战略投资者通过协商谈判拟定重整计划草案,并在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保留此前承诺约束力的机制。其设立将增强破产程序弹性,破产重组更加灵活,更好的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央行:拟修订央行法扩维权责
10月23日,央行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从服务实体经济,加强宏观调控、完善职责、建立双支柱调控框架、健全统筹监管制度、发挥防风险作用、完善人民币管理规定、完善人民银行治理制度、加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八个方面进一步对央行权责进行扩维,增强其风险管控处置及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明确央行不直接认购、报销政府债,货币政策独立性;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作发售数字代笔,利于防范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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